山东师大疫情防控调度办公室文件第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的几点要求
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将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及时研究确定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和相关后续安排,并在第一时间公布。正式开学前,全体本科生、研究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各教学科研单位、有关部门、广大教师可通过网络等多种途径指导学生学习研究、撰写毕业论文等。
二、目前不在济南的教职工请尽早以安全方式返回,注意避开春运返程高峰,并请密切关注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有关安排,确保返回济南时间早于开学时间2周以上。所有教职工要尽量减少外出活动,不参加集聚性活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倡“口罩文明”,减少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
三、两校区均只开放北大门,其他对外通道一律实行封闭。强化校门、社区管理,实行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广大干部要自觉服从学校值班安排,坚守岗位,履职尽责。长清湖校区值班干部在做好校园安全巡查的同时,加强对校门管理的监督检查。各单位安排的值班人员可在家值守,务必保持联络畅通,并定期到本单位所属办公室、实验室等场所进行安全巡查。
四、建立学校、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两级联络员制度。请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指定1名班子成员担任联络员,并将名单及联络方式于1月30日上午12:00前发送至专用邮箱fkb@sdnu.edu.cn。
五、严格执行疫情“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各单位联络员务必于每天上午11:30前通过联络员微信群报告前一天上午11:00至当日上午11:00本单位师生外出、身体状况等情况,务求做到人员全覆盖、无遗漏,同时注意信息保密。请各单位全面统计本单位教职工1月15日后外出活动相关信息(见附表),并于1月30日下午5:00前通过微信群报告。
六、加快推进学校人脸识别系统建设,请广大教职工按照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尽快提供个人相关信息。
七、主动解读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回应师生关切,提振师生信心,增强师生科学防护意识和能力。加强舆情监测、舆情分析和风险评估,严控“散播类”舆情,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防止引起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慌。
八、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敏感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漏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追究责任。
学校疫情防控调度办公室设在文化楼0221室,电话:86180306。
学校疫情防控调度办公室
2020年1月29日